武汉企业破产清算律师网

bistoury66.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热案点评 > 正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仕科旸武汉律师事务所

2015-05-30 18:56:45 来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仕科旸武汉律师事务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释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以及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选择境外法院管辖此类纠纷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处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26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当事人不能选择适用域外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内容、生效要件、订立、变更、终止等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处理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该案由系第三级案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据中国的法律,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成立的企业。合资企业的基本特点是合资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共负盈亏。合资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机器设备、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方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外商在我国进行直接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之一。实践中,中、外方投资者由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发生争议较为常见,因此,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列为民事案件案由之一。


湖北仕科旸武汉律师事务所

电话:(+86 2787774593

手机:13317125702

邮箱:sky@cntslawfirm.com

Q  Q: 2416277688

微信公众号:cntslawfirm

网址:http://www.cntslawfirm.com

地址:武汉市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9(光谷鲁巷邮科院天桥头,邮科院站/鲁巷站/吴家湾站)430073

大家都在看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要把房子

李总的父亲多年前已经去世了,在世的母亲也有80多岁,老太太突然说要把老两口的房子留给孙子。李总问律师,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